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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28日网友爆料,中科院空间科学与应用研究所购买的打印机容量128M的内存条为6274元,而同型号的原装内存条售价只有600多元。舆论大哗下该研究所解释称,本月23日,采购办就已注意到合同存在问题,因此未付款,目前合同已终止。另一条新闻是:网曝深圳小学门口有警车接送小孩上下学,深圳边检总站随后称已停止用公车接送职工子女上学。
两起事件,都源于“网友曝”。这类网曝事件的传播特点是:来也匆匆,去也匆匆,曝光得快,回应也很快———比如这两起事件,都是当天曝光,当天引发网络围观,当天相关部门就回应了,第二天就在舆论压力下积极“纠错”了。
快有快的好处,不过,萝卜快了不洗泥,快也有快的弊端。比如像这类网络曝丑事件,就很容易淹没于“有错就改”的治理幻觉中。快速曝光,快速回应,快速纠错,然后网民鸣金收兵,转向对下一个网络热点的追逐中,舆论监督就在这种此起彼伏的热点追逐中循环往复。快是快了,可飞快的节奏中很多事情的处理非常夹生。比如这两起事件,好像都立刻回应了,都纠正错误了,可事件的处理怎么能止于“有错就改”呢?“有错就改”不能成为一些部门和官员回避惩罚的挡箭牌。
相对于有错不改、强词夺理的辩解,将“临时工”推出来当替罪羊,“有错就改”是一种可贵的政治美德。可是,对政府部门来说,“知错就改”只是纠错的第一步,更深层的纠错是,必须对所犯之错进行调查,对犯错者进行追究,问责犯错者,依法让其付出相应的代价。承认错误,纠正错误,惩罚犯错者,警醒其他人不再犯错,这才是一个完整的纠错体制。
具体而言,拿中科院的天价内存条来说,当然不能只是“终止合同”就了事了,还必须追问,这样的合同是怎样产生的,到底是内外勾结,还是乱花钱,或是采购腐败,合同是谁拟的,这些钱将流向谁的腰包,为什么如此荒唐的合同先前竟然没有发现。同样,深圳警车接送小孩上下学也是如此,这样的公车私用,到底是谁决策的,哪些人受益了。这些问题,不能含混于一个不清不楚的“有错就改”。如果没有网友的曝光,没有媒体的追问,会纠错吗?合同终止了,追问和问责不能随之终止。如果没有问责和惩罚相随,“有错就改”根本算不上一种美德,而是一种官场公关术,一种逃避责任的烟幕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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