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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福州网友陈强打电话向城管投诉小区旁的工程深夜施工扰民,但接电话官员却在电话中告诉他,该工程是市政府重点工程,“允许通宵施工,不要去扰乱它”,让投诉者“自认倒霉”。(11月23日《南方都市报》)
深夜噪音扰民,倒霉的是市民,可是市民又是倒了谁的霉呢?当然是公权力。按照该官员解释:该项目属市重点工程,是省里领导亲自部署的工程,并且允许通宵施工。这又是什么道理?领导重视,工程要赶进度,附近的居民就该倒霉?至于运土车白天交警不让进,那是各部门配合协调不力造成的,为什么又要让市民来承担?
过度地去批判这名建议投诉者“自认倒霉”的官员,显然不会有太大的意义。毕竟该官员也说,如果是自己遇到这样的状况,也只好“自认倒霉”。这其实是说,为了工程竣工不惜牺牲个体利益的做法,谁都不能是幸免者,包括官员。
当下,不少地方政府总喜欢“集中力量办大事”。注重效率固然没有错,但却必须以兼顾社会公平和市民利益为前提。如果认为在重大工程面前,任何人都得为其让路,那么这便是赤裸裸的侵犯和僭越。办大事固然重要,但是在办大事的过程中,如果不注重细节和市民权利,那么大事也难有好口碑。
让民众“自认倒霉”的公权力,是自私傲慢的。如果该市政工程在上马之前,能够考虑民众利益,把保证民众现有利益作为施工前提,想必一定能够找出更周全的施工计划。但当地官员显然等不及,重点工程之于他们,能够及时完工关系到仕途。也正是这样,市政工程噪音扰民的情况估计还是好的,很多市政工程花费了大量财政,完工后才发现根本不合用,恐怕才是纳税人的悲情。
对于民众,市政建设不仅仅是让未来的生活更美好,更是希望现在的生活不被干扰。而对于权力者,追求的是附加在工程项目之上的政绩,也就难免急功近利、罔顾民众利益。让民众“自认倒霉”,遇到这样的权力和官员,民众才是倒了大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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